用微信做这些事很危险!那些频频发生的微信泄密事件

2024-02-05 08:14 分类:乐发vll网址首页 来源:admin

  近年来,微信泄密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杉一速生白榆。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炫耀、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麻痹大意,违反保密管理规定GRC挂板,通过微信储存桂圆、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导致泄密案件频频发生。

  今天,我们继续盘点一批微信泄密案例,希望相关人员从中吸取教训,筑牢保密防线。

  某市住建局办公室干部小王,根据一份机密级通知起草该局相关文件时,为方便从非涉密内网传达,不依法派生定密,擅自将文件降为工作秘密。该局下属单位小孙收到文件后,也为图方便,将本单位相应文件擅自降为不涉密,在微信群传达部署。案件发生后,小王、小孙均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020年5月,某县教体局从机要渠道收到省委有关专项工作组下发的1份秘密级文件后,该局局长批示传达至各学校落实,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尽快落实文件精神,将文件全文拍照并发布至各学校校长微信工作群。

  某校校长张某未经查看即将文件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文件立即被群成员多次转发,迅速在数十个微信群传播,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21年3月,某县派出所工作人员蒋某参加有关涉密会议并领取1份机密级文件后,因该所副所长黄某在外出差,为及时汇报工作电除尘配件,蒋某使用手机对文件拍照后山东古建园林,通过该县办公通信软件“RTX腾讯通”发送给黄某。黄某为尽快落实文件精神,再次通过“RTX腾讯通”软件将文件部分内容发送给该所多名民警。

  丁某拍照后,通过微信将其转发给该院干部张某,张某收到并查看后,认为材料虽十分敏感新型防水材料,但与自己无关,便未予理会;几日后,张某在转发丁某发送的其他图片时,不慎将涉案图片一并转发到某微信群中,因该刑事案件属于该县新闻热点,于是被其他群成员大量转发,迅速造成大面积扩散。

  经鉴定,涉案文件材料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案件发生后,张某被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0年2月,某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举报电话,内容涉及重大治安事件线索。该市公安局将含有电话举报内容及领导批示要求的接警单送往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支队,请求开展协查。执法支队临聘人员夏某在将接警单送单位负责人之前,私自阅知了全部内容并用手机对接警单拍照,然后上传微信群。经过多次转发,接警单照片迅速在微信群和QQ群中大范围传播,导致在全市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群众心理恐慌,严重干扰了地区维稳处突工作。

  2020年12月,某市发改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程某,在办公期间擅自将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中有关会议纪要的内容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发送到“业务通联”微信群中,群内成员闫某、张某、杨某分别将手机照片转发至同事、同学微信群内,短时间内在该市范围内大幅扩散,对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干扰。事件发生后,纪检部门、市发改局对程某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通报,闫某、张某、杨某所属单位也分别对三人进行提醒谈线

  2021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1份疑似涉密的敏感资料在某微信群传播。经查,某机关服务人员李某,在负责办公室服务工作期间,看到办公桌上放置1本有关内部信息资料,为炫耀自己“在机关工作、掌握内部情况”,遂将资料部分内容用手机拍照后发送至微信同学群。经鉴定,李某在微信群中发送的内容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某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小张,为市领导起草发言材料时,引用了涉密文件内容,但主观臆断“引用一两句话不至于涉密”,便将材料发送至微信群征求意见。经鉴定,该材料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案件发生后,小张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反思这起案件,小张的保密意识不强、对文件的涉密属性没有正确认识是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来源: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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